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关于地名备案公告的有关规定,九龙栖已经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准,并报我局备案,现予以公告。
凡符合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第十八条情形的,任何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都必须使用公告中的标准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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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地名 |
罗马字母拼写 |
所属政区 |
位置描述 |
批准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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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龙栖 |
Jiǔlóngqī |
贵州省遵义市习水县 九龙街道 |
东至东风湖国家湿地公园、南至习部西路、西至展凌御玺台、北至习水观光火车道 |
2026年4月16日 |
习水县民政局
202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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