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关于地名备案公告的有关规定,龙著南湖里已经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准,并报我局备案,现予以公告。
凡符合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第十八条情形的,任何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都必须使用公告中的标准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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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地名 |
罗马字母拼音 |
所属政区 |
位置描述 |
批准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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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著南湖里 |
Lóngzhùnánhúlǐ |
贵州省遵义市习水县杉王街道 |
东至仁安天地、南至希望城、西至水井湾巷、北至赤水西路 |
2026年1月26日 |
习水县民政局
2026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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