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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水县民政局关于龙著南湖里地名命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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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关于地名备案公告的有关规定,龙著南湖里已经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准,并报我局备案,现予以公告。

凡符合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第十八条情形的,任何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都必须使用公告中的标准地名。

标准地名

罗马字母拼音

所属政区

位置描述

批准时间

龙著南湖里

Lóngzhùnánhúlǐ

贵州省遵义市习水县杉王街道

东至仁安天地、南至希望城、西至水井湾巷、北至赤水西路

2026126


习水县民政局

2026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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