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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习水县委 习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习水县东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习水县民化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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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皇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民化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各园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县人武部,各人团体,中央、省、市驻习机构及县属企事业单位:

《习水县东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习水县民化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清单中涉及政府履职事项经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依照清单履职尽责,切实维护履职事项清单的严肃性、规范性、权威性。

二、强化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和乡镇(街道)机构职能变化情况动态调整履职事项清单。

三、严格履职要求。各级各部门不得随意转嫁工作责任,不得以签订“责任状”、分解下达指标、考核验收、加强属地管理等方式向乡镇(街道)随意下放工作责任,切实为基层减负增效,形成事权清晰、责能相适、履职顺畅、保障有力的乡镇(街道)权责体系,推动基层治理效能提升。

附件1:习水县东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pdf

附件2:习水县民化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pdf

中共习水县委  习水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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