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电力用户:
根据国家发改委颁布的第14号令《供电营业规则》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五条之规定:“非永久性减容期满后用户未申请恢复的,供电企业可以延长减容期限,但距用户申请非永久性减容时间最多不超过两年,超过两年仍未申请恢复的,按照永久性减容办理”及“用户连续六个月不用电,且经现场确认不具备继续用电条件或存在安全用电隐患的,供电企业应当向用户进行告知,或公告一个月后予以销户。用户需再用电时,按照新装用电办理。”
根据以上规定,为进一步规范用电账户管理秩序,保障相关业务合规运行,习水供电局梳理汇总出74户连续六个月以上不用电且现场不具备用电条件、非永久性减容时间超过两年的电力用户,现依法进行销户公示。
一、公示事项
拟对清单所列用户依法办理销户手续
二、公示期限
本次公示期限为30个工作日,自2026年2月1日起至2026年3月2日止。
三、异议反馈
公示期间,相关用户若存在异议,需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习水供电局提出异议申请,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相关权属证明及其他必要材料,逾期未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按规定办理销户手续。
异议反馈地址:习水供电局营销服务班
联系电话:13985692547
联系人:蔡衡
电子邮箱:156492871@qq.com.cn
附件:习水供电局拟销户用户清单




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遵义习水供电局
2026年1月30日
来源: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遵义习水供电局
一审:张 川
二审:胡 旭
三审:罗 俊
终审:向小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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