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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水县民政局关于九龙栖地名命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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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关于地名备案公告的有关规定,九龙栖已经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准,并报我局备案,现予以公告。

凡符合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第十八条情形的,任何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都必须使用公告中的标准地名。

标准地名

罗马字母拼写

所属政区

位置描述

批准时间

九龙栖

Jiǔlóngqī

贵州省遵义市习水县

九龙街道

东至东风湖国家湿地公园、南至习部西路、西至展凌御玺台、北至习水观光火车道

2026年4月16日



习水县民政局

202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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