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习水县财政局
单位负责人:赵红光
办公地址:习水县西城区红二路财政局大楼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方式:0851-22732628
传真:0851-22732628
邮编:564600
二、单位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财税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相关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贯彻落实财税体制改革各项政策措施。
(二)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组织涉外财政、债务等相关事宜并草签有关协议、协定。
(三)承担全县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县级财政收支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年度县级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和县级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财政决算;拟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
(四)加强和改进预算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负责对重点项目投资进行投资评审。
(五)加强对政府债务管理的统筹、协调、指导,强化政府债务管理职责。
(六)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管理彩票公益金。
(七)拟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
(八)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县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管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涉及会计资料和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事项依法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定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的评估工作;拟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检查。
(九)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和中央、省、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财政拨款,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配合农村综合改革相关工作。
(十)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审定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一)执行国家关于政府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拟订并执行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化解财政风险;负责政府债务谈判业务,签订政府债务协定、协议。加强对政府债务管理的统筹、协调、指导,强化政府债务管理职责。
(十二)负责政府性投融资企业财务监督工作,管理政府性投融资企业国有资产;负责地方金融企业财务监管工作,管理地方金融性企业国有资产;代县政府履行出资人监管政府性投融资国有企业。
(十三)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负责会计管理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监督会计师事务所业务;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四)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建议。
(十五)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组织投资评审,对违反财政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
(十六)制定全县财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组织财会人员开展财政、会计业务知识培训;开展财政业务重大课题调研。
(十七)负责全县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为财政管理提供技术保障;加强财政信息管理,开展财政宣传工作。
(十八)结合部门职责,加大科技投入,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十九)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市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职责调整:
1.将县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职责划入县农业农村局。
2.将县财政局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责划入县审计局。
3.县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收回机关。